韩教发〔2019〕1号
韩城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组、市属学校、局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陕教保办〔2018〕12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
现将市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下发给你们,请根据活动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联 系 人:陈 亮
联系电话:5202725
电教中心邮箱:hcdjsb@163.com
附件:1.韩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实施方案
2.韩城市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联系人
3.韩城市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评价指标
4.韩城市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推荐表
韩城市教育局
2019年1月4日
附件1
韩城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陕教保办〔2018〕12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推进“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学校引导使用、教师率先使用、学生充分使用”的原则,依托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广大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引导师生科学合理使用。推荐遴选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示范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推动从“三个率先”向全面普及发展,实现“一人一空间”。
二、活动范围
2019年度活动范围以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为主。
三、活动内容
根据各校应用基础和条件,采取区域整体推进方式,主要包括建设空间、深化应用、优秀推荐、示范推广。
(一)建设空间。
1.明确平台。“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陕西人人通平台”)作为我省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已经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我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依托“陕西人人通平台”开展。各学校要与“陕西人人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全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2.完善空间功能。按照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教技〔2018〕4号)文件要求,推动整合“人人通”平台的资源、数据、服务,完善个人空间和机构空间、优化集成的公共应用服务和数据分析服务等功能。
3.开通空间。所有学校在接入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平台上开通机构空间,学校所有教师和适龄学生开通个人空间。根据应用需要,鼓励建设名师、家长等多种类型个人空间,以及区域、班级、社团等多种类型机构空间。
(二)深化应用。
各校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网络学习空间覆盖全体教师和全体适龄学生。
1.通过网络学习空间构建泛在学习环境,优化资源供给,创新服务模式,促进资源共享。
2.支持教师备课、教学活动组织、作业指导、辅导答疑、学情分析、网络研修等常规教育教学工作,支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以各类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为抓手,丰富空间应用内容,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变革。
3.支持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办学情况查询、师生素质拓展,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4.着力推动网络学习空间的大数据应用和人工智能应用,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智能化、适应性教学服务,为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技术支撑。
5.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增强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能力,科学合理使用网络学习空间,建立良好的使用习惯。
(三)优秀推荐。
采取学校自主申报、市级推荐、教育部评选的方式,推荐遴选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
教育局负责制定我市的推荐遴选工作方案,组织所属学校自主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推荐。我市将推荐优秀学校5所参加省级遴选、部级评选。
(四)示范推广。
教育局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专题培训、进行网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交流、推广学校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成果和经验,引领各校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交流推进经验,推广有效应用模式。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建立工作联系。2019年1月8日前,各学校将活动工作联系表(附件2)上报教育组,教育组汇总上报至电教中心邮箱,建立工作联系。
2.报送实施方案。2019年1月20日前,象山中学、新城四中、龙门初中、实验小学、新城七小5所学校制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实施方案上报电教中心邮箱;其余学校按照电教中心通知逐校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文件要求上报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实施方案。电教中心指导各校做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依据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检查,通报进度,抽查指导工作推进情况。
(二)推进应用阶段。
1.活动推进。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各校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基教科、电教中心和教研室做好调研工作,指导活动推进,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
2.优秀推荐遴选。2019年3月10日前,电教中心参照优秀学校评价指标(附件3)对相关5所学校进行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专项评估,评估合格的学校填写推荐表(附件4)发至电教中心邮箱,完成市级推荐。2019年12月10日前对其余学校进行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专项评估。
3.活动总结。2019年12月底各校将活动总结上报至电教中心邮箱,对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三)示范应用阶段。
2019年4月至5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交流活动,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四、活动要求
(一)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活动的总体统筹、组织协调,电教中心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教研室要做好教学教研指导和推广工作。通过活动的指导和引导,强化过程管理与反馈,促进我市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
(二)各校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相关组室,明确管理职责;制定校级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督促各教师落实应用普及相关工作,促进我市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
(三)电教中心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学校的示范作用,营造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氛围。
(四)各校要高度重视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工作,将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2.0的重要抓手,将网络学习空间作为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的有效载体,统筹整体推进。
(五)电教中心、教研室要做好活动的督查工作,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